
在總結前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執行情況和實施經驗的基礎上,依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,遵循《世界人權宣言》和有關國際人權公約精神,結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,立足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,中國政府制定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計劃》),確定2021-2025年尊重、保護和促進人權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。[點擊詳細]
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日發布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21—2025年)》。多國專家學者認為,這份人權行動計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充分保障人民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權利,加強了對特定群體權益的平等保護和特殊扶助,將為中國與世界的人權事業發展作出新的重要貢獻。[點擊詳細]
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—2020年)》168項目標和任務全部完成
《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—2020年)〉實施情況評估報告》29日公布。報告說,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—2020年)》得到全面實施,168項目標和任務全部完成,其中很多指標和任務提前或超額完成。受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委托,中國人權研究會、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對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,形成了《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—2020年)〉實施情況評估報告》。[點擊詳細]
【視頻】《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-2020年)〉實施情況評估報告》公布
報告顯示,2016-2020年,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落實“尊重和保障人權”憲法原則,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,中國人民的經濟、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;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;少數民族、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和殘疾人權利保障措施充分落實;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成績斐然。特別是中國完成消除絕對貧困的任務,全面建成小康社會,中國人民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顯著增強。[點擊詳細]
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-2020)》實施成果吹風會 圖文實錄
國務院新聞辦公室5月31日舉行新聞吹風會,介紹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—2020年)》實施成果有關情況,并答記者問。[點擊詳細]
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—2020年)》是我國自2009年以來制定實施的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,也是首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銜接的行動計劃。本期行動計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重視保障貧困人口、困難群眾和弱者權益,努力實現公平正義。行動計劃的實施使得中國人民的經濟、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,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,少數民族、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和殘疾人權利保障充分落實,人權知識普及和人權教育深入人心,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走深走實。[點擊詳細]
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—2020年)》2016年9月29日發布。行動計劃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編制,確定了2016—2020年尊重、保護和促進人權的目標和任務。行動計劃分為導言,經濟、社會和文化權利,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,特定群體權利,人權教育和研究,人權條約履行和國際交流合作,實施和監督等部分。[點擊詳細]
國新辦負責人就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-2020年)》答記者問
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6年9月29日發布了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6-2020年)》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負責人就有關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。[點擊詳細]
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實施評估報告(全文)
各級地方政府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《行動計劃》的執行,依照“各司其職、分工負責”的原則,將《行動計劃》納入本地區本部門工作規劃,并結合各個領域的中長期工作規劃,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推動落實。各類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、社會組織、新聞媒體、學術機構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《行動計劃》的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。[點擊詳細]
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規定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
國務院新聞辦(2016年6月)14日公布《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〉實施評估報告》。報告說,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規定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。[點擊詳細]
近年來,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,相關立法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,公民人權得到了更全面的法律保障。營造更加和諧平等的社會環境。2012年10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精神衛生法。確立了患者人格尊嚴、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侵犯,患者教育、勞動、醫療以及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、侮辱、虐待患者,不得非法限制患者人身自由等原則,并在保障患者獲得救治、康復的權利,患者知情同意等權利,患者申請救濟的權利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。 [點擊詳細]
2012年6月,經國務院批準并授權,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了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—2015年)》。這是我國政府制定的第二份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。兩年來,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,在實現中國夢的征程中,本期行動計劃得到切實貫徹執行,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。[點擊詳細]
2013年12月,媒體采訪團赴青海、安徽采訪報道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執行落實情況
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是中國制定的第二期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,行動計劃明確了2012-2015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。在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下,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56個國家部委組成的聯席會議機制制定,并經國務院授權,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2年6月11日發布。2013年12月,媒體采訪團赴青海、安徽采訪報道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執行落實情況。[點擊詳細]
經國務院授權,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2年6月11日發布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。這是我國第二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。為了持續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,這個計劃對今后四年中國人權發展的目標、任務和具體措施作出了規劃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分為導言,經濟、社會和文化權利,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,少數民族、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,人權教育,國際人權條約義務的履行和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,以及實施和監督等七個部分。[點擊詳細]
?2012年6月,中國政府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了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年)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計劃》)。這是繼2009年4月發布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09-2010年)》之后,中國政府制定的第二個國家人權計劃。制定并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,是中國政府信守人權領域的莊嚴承諾、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、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。[點擊詳細]